咸寧市城區自來水價格表
根據咸寧市物價局《關于調整咸寧地區自來水價格的批復》(咸價管[2009]106號)和市物價局、市財政局、市住建委《關于調整咸寧城區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咸價費[2016]12號)規定。收費價格如下 :
單位:元/立方米
用水分類 | 基本水價 | 污水處理費 | 水資源費 | 到戶水價 |
生活用水 | 1.45 | 0.95 | 0.05 | 2.45 |
行政用水 | 1.55 | 1.40 | 0.05 | 3.00 |
工業用水 | 1.80 | 1.40 | 0.05 | 3.25 |
經營用水 | 1.80 | 1.40 | 0.05 | 3.25 |
特種用水 | 2.95 | 1.40 | 0.05 | 4.40 |
費用歸屬 | 供水企業 | 市財政局 | 市水務局 |
注: 居民生活用水采取階梯式水價計量方式。階梯式計量水價分三級,其中第一級水量基數根據確保居民生活用水的原則確定,第二級水量基數根據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原則制定,第三級水量基數根據市場價格滿足特殊需要的原則制定。級差為:1:1.5:2。每戶每月水量的第一級的基數為20立方米(含20立方米),到戶價格為2.45元/立方米;第二級水量基數為20~25立方米(含25立方米),到戶價格為3.20元/立方米;第三級水量基數為25立方米以上,到戶價格為3.95元/立方米。低保、特困家庭每戶每月用水在5立方米以內(含5立方米)的免收污水處理費,超過部分標準征收。
根據咸寧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《咸寧市城區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》中的規定,自2010年1月1日起,城市居民、外來暫住人口,每戶每月收取垃圾處理費3元,由咸寧聯合水務有限公司在每月的水費中代收。
關于調整咸安區農村自來水價格的通知
根據咸寧市發改委下發的《關于明確咸寧聯合水務有限公司供應咸安區農村自來水價格的批復》(咸發改價格【2021】11號)文件規定:“咸安區所轄農村自來水價格標準為居民生活用水1.9元/立方米,非居民用水2.4元/立方米”。此標準從2022年1月開始執行。
附:咸發改價格【2021】11號文件
咸安發改價格【2021】4號文件
咸寧聯合水務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